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12期)称,近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7大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60批次质量不合格。 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2批次:标示为武夷山市皇金叶岩茶厂2014年5月18日生产的岩乳(大红袍),氰戊菊酯不合格;标示为武夷山市皇金叶岩茶厂2014年1月15日生产的老枞水仙(二星),氰戊菊酯不合格。 本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六六六、滴滴涕、氯菊酯、溴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杀螟硫磷、联苯菊酯、草甘膦、灭多威、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喹螨醚、噻螨酮、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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