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生产技术的革新正悄然而至,将引起一场“消费关系”的大解放,我们的购买方式、支付工具、***渠道都在改变!甚至有相关业内人士预计,一旦真正进入这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的消费理论和经验都统统失效,类似淘宝这样的电子商城也将面临覆灭! 互联网+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自从在今年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互联网+俨然已成为2015年以来互联网行业最为热门的名词。 什么是“互联网+”?从马化腾的解释中来看,“互联网+”战略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打个比方,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电力让很多行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互联网也会像电一样,作为一种生产力工具,给每个行业带来效率的大幅提升。 未来,“互联网+”不仅正在全面应用到第三产业,形成了诸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业态,而且正在向第一和第二产业渗透。农业互联网正在从电子商务等网络销售环节向生产领域渗透,为农业带来新的机遇。工业互联网也在从消费品工业向装备制造和能源、新材料等工业领域渗透,全面推动传统工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每个消费者甚至可以直接参与到产品的研发中。 消费升级为消费商
进入这个革命式变化时代,作为消费者在以往的生产消费环节中所扮演的消费角色也将得以转变,升级成为消费商。 那么,什么是消费商?从概念上解释,消费者即是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实际上,消费商的概念在中国才刚刚推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生产消费者”,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这一概念来至于美国比尔·奎恩博士写的一本书《生产消费者力量》;那么在国内也有两本书,第一本就是广西陈瑜教授写的《消费资本论》,还有一本就是王志宏教授写的《集群消费---现代营销新趋势》,第一本书告诉社会消费者可以成为资本家,而第二本书告诉社会消费者如何成为资本家。而中国消费服务网的创新型O2O模式恰恰是这三本的践行者,而且经过近六年的运营已经宣告成功! 这也意味着,一直只有经营者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消费者只需要改变一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作为消费群体的意见领袖,那么也可以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去。 如从目前迅速发展的微信,从其逐渐显示出的巨大威力和渗透力中不难发现,这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商”正在逐渐形成,并迅速扩大影响力。 2015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消费商首先也是一个商业主体,作为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有着他独特之处: 1、消费商是全新的机会营销主义,他给予别人的不仅是产品而且还是机会。 2、消费商主导的是“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赚不到的钱”,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利润分配规则。 3、消费商不需要大投资,没有员工也不需要管理,是零风险的一个商业主体。 4、消费商只是在做一种(省钱+赚钱)机会的传播者,不负责具体的经营是最佳的财富自由的经营者。 5、消费商是一个最轻资产的商业模式。 6、消费商可以是第一职业,也可以是第二职业。 7、消费商带来的是一种消费革命,让消费者也参与了利润分配,让更多人成为消费商,分配更加合理。 8、消费商将成为销售的关键主体,优越与原来的店铺,是互联网时代的最佳互补。 消费商时代的来临 2016年2月27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消费服务网创新形态座谈会
消费商是市场进入新经济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商业主体身份,在消费商之前曾出现有经典的传统经销商, 后来出现直销模式产生消费商,进入电子商务时代产生网商,每一个时代新身份的产生适合不同人群发展,同样都实现了不同层面人的成就。不同于经销商,消费商不需要运作资金,只需要体验产品,而且是在同品质、同价位、同服务的基础进行正常的消费体验,同时把使用产品的效果分享给更多的人、帮助到更多的人。 当前,凡是正当经商的人,都深深体会到生意越来越难做。生产的产品无论好与差,实在是太多了,有的达到泛滥的地步,要想把好产品销售出去,真难啊。因为产品从生产商到消费者这个流通环节的经营也非常艰辛,竞争已超出想象,一个产品如果创出了知名度,就会有冒牌出现,最终受伤害的是生产商和消费者。 换句话说,经济活动已进入终端,谁能拥有并锁定消费者,谁就能赚钱!现在,每一个做生意的人都在想着这件事:如何拥有并锁定消费者?
正如马化腾在一次互联网大会上分享:当你的用户群足够大时,你的业务模式不再是问题。也就是说:你拥有的消费者群体足够大时,你卖任何产品都赚钱,前提是这个产品是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但是目前的电商行业中不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就是损害了商家的利益,要想让消费者与商家和谐共赢就必须进行模式的创新! 可见,在眼下的信息经济时代,经济活动将以消费者为核心,消费商也将成为时代的宠儿! 那么,作为一个消费者,如何积极参与财富分配做一个消费商呢? 消费商是:以消费者为经营对象的商人。 (消费环节以消费者为核心) 生产商是指:生产环节以生产产品为核心的。 流通商是指:流通环节以销售渠道为核心的。 这样定义,就让我们明白了商业各个环节经营的基本内容。可以这样说,我们以前的许多经济理论,并不是为我们这些消费者服务的,完全是为生产商和流通商服务的。既然出发点不在我们消费者这边,看不懂经济理论,许多商业条款不是以我们消费者为核心,也就不足为怪了。 可是,历史的车轮把我们带入到信息时代,这一切都在快速变化。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终于等来了话语权。 信息时代的经济竞争,是以消费者为核心,那么,作为一个有眼光和能力的消费者,就有必要把自己身边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带领大家一起与生产商共享财富分配. 因为组织和管理了消费者,付出了劳动,就会有收益,这就是商业行为,所以这样的消费者,就是一个商人,因此叫消费商。 其实,消费商的行为早就存在,只是人们忽略了这个概念。比如,你买了一件漂亮、价格低廉的衣服,给你的同事、朋友说了后,他们不知在什么地点,你就带他们去购买。也就是说,你引导了消费。但是,卖衣服的老板没给你任何好处,最多算帮了朋友一个忙。此时,你的行为已是一个消费商的行为。不过,你这个商人没有赚到一分钱,做着没有收益的商业行为,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践行消费资本理论的商业模式。 竞争消费者的过程,也就是拥有和锁定消费者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使消费者从分散走向联盟的过程。在这个新时代的竞争过程中,不是由生产商来完成,也不是由流通商来完成,而只能由我们这些消费者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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