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茶学字〔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要求,中国茶叶学会开展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 中国茶叶学会接受各省(市区)茶叶(业)学(协)会、中国茶叶学会理事所在单位和团体会员单位的推选; 2. 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推选名额 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三)推选单位应充分了解掌握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各省(市区)茶叶(业)学(协)会要在人才发现和选拔中充分听取当地人事人才有关单位和多方面专家意见,拓宽渠道、扩大视野。 (四)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请各推选单位于2021年2月20日前报送全部材料电子文件。学会评审通过的,按照中国科协要求再行报送纸质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资格。 (一)推选工作材料 推选单位应提交《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并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与候选人材料一并报送。 (二)候选人材料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 (3)《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 (4)《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 (5)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本通知附件2)。 报送形式:U盘或光盘1个,存储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附件1的word和签字盖章扫描件;《附件材料》附件1至附件6、《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和同行专家评议表等材料扫描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100兆)。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查询。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 (4)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 (5)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本通知附件2)。 报送形式:U盘或光盘1个,存储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保密审查证明、《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和同行专家评议表等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梅灵南路9号 邮编:310008 联系人:刘畅 原标题:《茶资讯 | 中国茶叶学会开展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选工作》 注:内容来源中国茶叶,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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