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地员工留浙过年 浙江两部门联合发文了2021-01-07 20:57 |浙江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夏丹 1月7日,浙江省经信厅联合省人力社保厅发布有关通知,鼓励地方和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 通知具体分为十条举措: 一、鼓励外地员工留浙过年。各地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旅游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尽量留在当地过年,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适当补助。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员工,营造关心关爱外地员工的良好氛围。对确需返乡过年的外地员工,引导企业错峰放假,尽量减少出行压力,降低疫情防控风险。 二、引导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产量安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对一季度保持连续生产、连续满产的工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充分利用省企业运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平台,开展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和春节后开(复)工情况监测和风险预警,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去留、产能发挥、在手订单、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根据企业生产安排,调整优化部门工作和服务计划,主动帮助化解企业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增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和发展信心。 三、协调企业合理安排停产检修。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停产检修计划,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有序经营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以差别化要素价格引导企业灵活安排停产检修,将非紧急、非必要的停产检修计划延迟到二季度进行。加强停产检修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强化日常维护。 四、支持企业统筹做好稳岗工作。充分发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力余缺调剂活动,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各地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服务。鼓励企业灵活安排生产,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做好规上工业企业、重点外贸企业、计划裁员企业和缺工企业监测“四张清单”管理,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做好用工形势预判。 五、全力做好企业节日生产要素保障。完善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指导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备足备好原材料,确保不发生因节日假期运力紧张带来的断供现象。要加强与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各类要素稳定供应。 六、切实做好留企员工生活服务保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外来员工错峰情况,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医疗卫生、治安消防、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公租住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供应保障,确保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 七、认真落实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节。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全面落实“一地投诉、全省联动”机制,开展欠薪投诉集中接访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稳控和多元化解,落实风险防范预案,把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八、指导生产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各地要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等原则,鼓励企业将员工留在当地过春节。要全力配合防疫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企业建立外地返工员工登记制度,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鼓励企业尽可能将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留在本地。 九、切实做好生产企业服务工作。各地要按照“三服务”2.0版的要求,聚焦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依托企业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为企业解忧、助力、赋能。深化“十省百市千县”省际劳务合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尽快形成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和输出地有意来浙务工人员清单,做好点对点接返员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谋划节后招聘工作,省市县联动组织好“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场次。 十、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认真履行好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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